关于开展2023-2024学年第一学期学生评教工作的通知

发布者:朱园园发布时间:2023-12-08浏览次数:10

学院

为进一步做好2023-2024学年第一学期学生评教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评价时间

20231214日至2024114

二、评价主体

学生评教:全体在校生(含应届毕业生)。

三、评价组织

本次学生评教以学院为单位组织进行,由分管教学工作副院长负责组织实施。

各学院在组织全体学生学习掌握评价办法(详见附件)的基础上,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评教工作,并确保评价的客观性和公正性。

四、注意事项

1.本次评教工作在学校综合信息平台上开展,请各学院务必在202312月12日前再次仔细核对本学院课程信息,确保课程信息完整准确。202312月13日起,评教系统将锁定课程信息,系统内信息不完备的课程,学生将无法进行评教。

2.评教数据是教学质量监测的重要资料,评教结果将作为教师教学考核的依据,请各学院采取有效措施保障评价的时效性和质量,逾期系统将不再开放。

3.未参加本学期评教的同学,将无法正常使用综合信息平台中的成绩查询和网上选课等功能。

评教过程中如有问题,可与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处(敬业楼308)联系,电话:025-56226251